昆明通报2020年度涉旅十大典型案件

来源:行业动态 日期:2023-10-27 11:46:00 浏览量:15次

  人民网昆明2月4日电 (程浩)还记得2020年12月22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爆料,云南昆明一导游在旅游大巴车上讲解行程时,威胁游客人身安全的新闻事件吗?云南省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月3日公布了昆明市2020年度涉旅行政处罚案件情况暨十大典型案件,本网从公布的典型案件中看到,上述新闻事件中的导游已被吊销导游证。

  一、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组织、接待旅游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案

  2019年7月31日、8月2日及8月27日,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在组织接待旅游团队过程中,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陈坚、李海军(两名导游人员已经另案处理)带旅游者进店购物,上述企业存在组织、接待旅游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0年5月,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上述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大理茶花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理茶花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2020年7月15日,佰益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钟女士投诉大理茶花公司昆明分公司,称后者在佰益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预订了大量从三亚返回昆明的机票,由于尚有100余万元的机票款未付清,佰益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已暂停出票,有200多名游客将无法按期返程,可能滞留三亚。

  经查,大理茶花公司昆明分公司员工牛某某截取三亚酒店宣传网页,篡改虚构销售价格,其公司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从2020年3月开始,通过多个平台对外销售“三亚机票+酒店特惠套餐”等旅游服务产品,销售价格从2980元、3280元、3580元不等。

  从2020年5月开始,大理茶花公司昆明分公司与无锡某旅行社签定委托接待合同,委托后者在江苏、浙江销售上述旅游服务产品,销售价格从4980元、5980元不等。

  销售过程中,大理茶花公司昆明分公司无视产品广告真实性、准确性,使众多购买的人陷入错误认识。上述旅游服务产品的销售,大理茶花公司昆明分公司实收金额1000余万元,但支付机票费、住宿费等已超2000余万元,致使该产品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因大理茶花公司昆明分公司无法按约定履行合同,造成大量游客无法入住约定酒店,无法按期返程,可能滞留三亚的恶劣影响。上述公司在销售“三亚机票+酒店特惠套餐”等旅游服务产品中,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0年8月13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大理茶花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020年7月30日,根据云南协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龙华分公司开设的网店涉嫌存在发布不合理低价旅游服务产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问题的线索,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云南协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龙华分公司在网店上发布的“昆明、大理、丽江6天游”的旅游服务产品标价仅98元,该企业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0年8月21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上述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020年7月30日,根据云南华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其网店涉嫌存在低价宣传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线索,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涉事公司做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已于2019年8月9日被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020年8月21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上述公司作出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昆明市景怡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接待旅游者郝某某一行2人的旅程中,存在擅自变更旅程安排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0年1月22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上述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3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

  六、昆明誉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且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2019年10月2日,昆明誉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接待旅游者姜某某等一行2人的旅程时,存在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且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0年1月20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上述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9年7月30日,根据云南誉美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开设的网店涉嫌存在低价宣传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线索,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涉事公司做了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在网店发布的“昆明、大理、丽江6日游”的旅游服务产品,标价仅为200元,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0年8月21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上述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八、导游人员陈坚为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案的直接责任人员

  2019年8月24日至8月29日,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陈坚组织、接待旅游者韩某某等一行42人的旅游团队时,存在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导游陈坚为该案的直接责任人员,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已另案处理。2020年2月27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陈坚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2019年12月9日至14日,昆明盛世旅运旅行社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5月27日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委派的导游人员叶珊,在接待旅游者杜某某一行5人的旅程时,存在胁迫旅游者购物的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0年8月18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叶珊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23日,旅游者王某某一行11人通过某平台发布“云南导游太霸气,第一天就恐吓游客”的视频,其反映在2020年12月22日的旅程中,导游人员郭金荣涉嫌存在威胁、恐吓旅游者等违法、违规的问题。

  经查,旅游者王某某一行11人,其行程为2020年12月21日至26日昆明、大理、丽江5晚6天游,由合肥滇之梦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云南阳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接待操作。云南阳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已另案处理)委派的导游人员郭金荣在2020年12月22日上午为该团队提供导游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0年12月29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郭金荣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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