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来源:安博电竞网址 日期:2023-12-02 11:11:19 浏览量:21次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旅游局反映。

  为加快我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把旅游业发展成为广东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惠及全民的幸福导向型产业,建设旅游强省和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粤发〔2008〕20号)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旅游总实力慢慢地加强。“十一五”期间,全省旅游业持续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名列全国前茅,为建设旅游强省奠定了坚实基础,入境过夜旅游人数、国内过夜旅游人数、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分别为11.9%、13.2%和15.1%.2010年,全省接待入境过夜旅游者3156.75万人次,国内过夜旅游者1.86亿人次,位居全国第一;按旅游卫星账户统计,全省实现旅游总收入5369亿元,旅游业增加值2288.31亿元,占全省GDP的5.03%,占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1.05%;旅游业直接和间接吸纳就业人数840万人,占全省就业人数的12.5%.

  旅游产业体系明显优化。“十一五”时期,旅游服务产品体系逐渐完备,现代旅游快速地发展,产业要素体系日趋完善,旅游出行、住宿、餐饮、景区、商贸和娱乐服务全面发展;旅游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综合竞争力快速提升,“活力广东”旅游品牌影响力逐渐增强;产业规模持续不断的发展壮大,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旅行社1303家;星级酒店1214家,其中五星级酒店94家;大型旅游景区景点300多个,其中5A级2个、4A级86个,世界遗产2处。

  旅游改革开放深入推动。“十一五”时期,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粤发〔2008〕20号)、《关于试行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19号)、《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的若干意见》(粤府〔2010〕156号)等文件,在全国率先推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率先建设全国唯一的省域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旅游体制机制和商业运营模式不停地改进革新,东部华侨城、海泉湾、南海西岸分别获授全国首家“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旅游休闲度假示范区”、“国家旅游产业集聚(实验)区”称号。旅游区域合作和市场开拓取得新进展,粤港澳旅游圈建设不断推进。旅游扶贫创出新模式。

  加快我省旅游业发展面临重大战略机遇。一是我们国家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我省旅游业产业化大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大格局逐渐形成。未来十年,旅游业在国家扩内需、促消费、增就业、惠民生战略实施中的地位作用将进一步凸显。二是我省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为旅游业加速发展带来了广阔的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十二五”期末全省人均GDP将接近1万美元,旅游业处于“爆发性”增长期,旅游休闲将成为城镇和乡村居民生活的基本内容和刚性需求。三是粤港澳区域经济一体化全面加速将有力提升我省旅游开放的国际化水平。未来十年粤港澳三地将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领域全面合作对接,有利于拓展我省国际旅游市场。四是信息化普及与快速交通网络的完善加快了旅游业现代化进程。

  我省旅游业发展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一是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多变,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国际汇率变化及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加剧了国际旅游业竞争;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频发,对旅游业发展产生较大冲击;全国旅游业发展的竞争局面已形成,我省作为出入境窗口、改革开放前沿等传统优势逐步弱化。二是旅游业发展方式仍然粗放,旅游资源环境保护压力增大,旅游企业综合竞争力不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有待健全,省域旅游形象品牌有待提升,旅游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旅游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区域旅游发展不平衡,旅游经济集中于珠三角,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旅游资源尚未得到一定效果开发和利用。

  旅游业是我省幸福导向型产业之一,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十年,我省旅游业将处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黄金期。加快发展旅游业,有利于扩大居民最终消费和综合性消费,扩大内需,带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旅游业,有利于推进我省产业体系转型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生态型、循环型、低碳型产业体系、生产模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成。加快发展旅游业,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需求,有效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国民身心健康,形成和谐幸福的社会氛围,推动幸福广东建设。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加快转变旅游发展方式,实施旅游产业提升、旅游惠民、创新驱动三大发展的策略,全方面推进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将旅游业培育成为广东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惠及全民的幸福导向型产业,全面建成旅游强省,当好全国旅游业发展排头兵。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深化旅游综合改革,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旅游业发展大格局。加快资源整合与产业融合,积极发展旅游新业态,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立足国内,拓展国际。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谋划广东旅游产业开发,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推进我省旅游开放合作新局面。

  ——因地制宜,统筹发展。以全面展示南粤风采、广东特色为主线,充分的发挥各地资源禀赋优势,鼓励和引导旅游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旅游惠民,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旅游普惠共享,满足各层次群体的多样化旅游需求,为国民旅游创造平等机会,以幸福旅游推动幸福广东建设,提升全民幸福感。

  ——科学开发,有效保护。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把握好旅游开发速度、程度和规模,实现旅游资源永续合理规划利用和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旅游业对全省经济稳步的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升,成为现代服务业的新引擎,凸显旅游产业规模的支柱性、产业素质的先进性和产业功能的带动性。

  ——惠及全民的幸福导向型产业。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旅游业发展成果,旅游业的民生特性和社会功能进一步凸显,成为提高民生质量、增进百姓福祉、推动幸福广东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举措。

  ——全国旅游综合改革创新示范区。承担全国旅游综合改革创新“试验田”的历史使命,继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加快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为全国旅游改革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

  ——亚太地区具备极其重大影响力的国际旅游目的地。以现代旅游为引领,以商贸会展、岭南文化和休闲度假为特色,加强与港澳旅游合作,建成影响亚太、面向世界的具有较高国际水准的旅游目的地。

  ——世界级现代旅游服务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旅游企业和品牌,建设自主创新旅游产业集群新高地,建成服务全球的游客集散、商贸会展、旅游服务产品制造、旅游物流、旅游教育培训和旅游文化创意基地。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战略部署,抢抓机遇、应对挑战,按照以下“两步走”的战略步骤,有序推进我省旅游“五年大发展、十年创一流”,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惠及全民的幸福导向型产业,旅游产业的规模、质量、效益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全面实现旅游强省建设目标。

  第一步:到2015年,我省旅游整体形象更加鲜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旅游环境更优化,旅游业总体规模、服务的品质、综合效益领先全国,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国旅游综合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基本建成旅游强省。全省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5%;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提高到6%左右,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3%。

  第二步:到2020年,旅游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全面接轨,旅游产业规模、产业素质、服务品质、综合效益达到世界旅游领先水平,粤港澳形成优势互补、具有全球核心竞争力的国际旅游圈,建成辐射华南、服务全国、影响亚太、国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全面建成旅游强省。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5%;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提高到7%左右,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5%左右。

  着力构建“一核、两带、三廊、五区”空间布局,加快形成岭南文化凸显、功能结构完整、区域优势互补、资源高效利用的旅游发展大格局。

  主要包括环珠江口以广深珠为核心的都市旅游区。依托珠三角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城市快速交通网络,重点发展标志景观、都市娱乐、商务会展、文化体验、高端度假等都市旅游,建设全国旅游创新创意中心、人才智力高地和旅游制造业基地;联动港澳,形成区域旅游一体化的宜居宜游的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发挥珠三角在全省旅游发展格局中的核心驱动功能,带动全省旅游协调发展。

  蓝色滨海旅游产业带。以海岸线和海岛链为轴线,积极努力配合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等国家海洋战略,综合利用海洋渔业设施、沿海滩涂地、沙滩、海岛、海湾、岸滩生物群落、沿海城镇、海洋文化等资源,推进产业融合和滨海旅游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海域、海岛、海岸带旅游立体开发。重点开发环珠江口组团、川岛—广海湾组团、海陵岛—月亮湾组团、水东湾—放鸡岛组团、环湛江湾组团、大亚湾—稔平半岛组团、红海湾—品清湖组团、南澳岛—汕头湾组团等八大滨海旅游组团。建设一批以海洋旅游为主题的海岛、休闲度假区、滨海城市和特色产业基地。

  绿色生态旅游产业带。以南岭生态区为轴线,以我省主体功能区划确定的生态发展区为主体,以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为开发理念,以旅游业为先锋产业,重点开发自然奇景、森林山地景观、人文胜迹、民俗风情等特色旅游资源,打造集观光、休闲、度假、科考、探险于一体的森林山地生态旅游产业集群,建设一批以绿色旅游为主题的森林度假区、野外营地、关隘文化旅游区和特色山村。

  广京沿线旅游走廊。依托京广快速交通网络优势,以粤湘赣红三角旅游区为基础,以韶关为重要节点,延展广深珠旅游发展轴,对接中部经济区,促进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双向开放的北部桥头堡,把韶关建设成为全省观光旅游高地和区域吸引力、辐射力和集散力强的旅游增长极。

  湛江—东盟旅游走廊。依托湛江(粤西)机场、邮轮停靠港以及琼州海峡过海大通道等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以湛江为重要节点,充分的发挥黄金海岸和魅力港城的旅游资源和气候优势,积极对接海南国际旅游岛、北部湾乃至东盟,形成双向开放的西部桥头堡,把湛江建设成为粤西区域性旅游中心城市和辐射带动力强的旅游增长极。

  潮汕—海西旅游走廊。依托厦深客运专线、揭阳潮汕机场、邮轮码头等立体交通网络,以潮汕都市区为重要节点,整合开发海、山、水、城等区域旅游资源,对接海西经济区,加强粤台旅游合作,形成双向开放的东部桥头堡,把潮汕都市区建设变成全球潮人宜居休闲之都和辐射带动力强的区域旅游增长极。

  ——五区:珠三角广府文化旅游区、粤东潮汕文化旅游区、粤东北客家文化旅游区、粤西百越风情滨海旅游区、粤北南岭生态休闲旅游区。

  珠三角广府文化旅游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九市。依托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和快速交通网络,重点开发以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名镇、美食文化、商都文化、武术文化、近现代革命史、华侨文化和历史名人为特色的广府文化旅游和以主题公园、观光购物、商务会展、邮轮游艇和高尔夫旅游为特色的大都会旅游。

  粤东潮汕文化旅游区。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四市。重点开发美食、工夫茶、潮汕工艺、潮商文化、宗教文化、华侨之乡、古城古村等特色潮汕文化体验游,开发海岛旅游、滨海度假、海上体育休闲和邮轮旅游,重点打造南澳岛、潮州古城、大北山、桑浦山、红海湾等景区。

  粤东北客家文化旅游区。包括河源、梅州两市。以客家文化为底蕴,重点开发山水休闲、温泉养生、农业观光、红色旅游等旅游服务产品,特别是以围龙屋、客家菜、客家山歌、客家精神等为代表的客家文化体验旅游服务产品。加强粤闽赣三省十市的联系与合作,形成“千里客家文化旅游长廊”。

  粤西百越风情滨海旅游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云浮四市。以滨海和热带—南亚热带风光为特色,重点开发滨海休闲度假、海上丝路文化游、田园果乡游、禅宗文化游、百越民俗风情游、山地休闲度假,积极开发邮轮游艇旅游和滨海高尔夫等高端旅游产品。

  粤北南岭生态休闲旅游区。包括韶关、清远两市。依托南岭生态发展区特色旅游资源,重点开发名山大川观光游、禅宗文化游、温泉康体养生休闲游、休闲农业游、水域风光游、漂流体验游、民俗风情游、森林度假游和寻根问祖游,走出一条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低碳生态的绿色发展之路。

  将旅游业优化升级作为建设旅游强省的重要方法,通过实施旅游产业提升战略,促进产业融合与资源整合,培育旅游新业态,促进旅游产业集聚发展,以品牌化、信息化、标准化快速提升企业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充分的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将旅游业打造成为全省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引擎。

  推动旅游业与服务业、制造业和农业产业相融合,催生和培育一批旅游新业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培育文化创意旅游新业态。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园旅游开发,完善科研创新展示、4D影院、情景购物、互动体验、青少年素质教育等旅游体验功能。全力发展以广州太古仓码头、广州北岸文化码头、广州TIT创意园、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艺术区、深圳田面“设计之都”创意产业园、深圳F518时尚创意园、佛山1506创意城、韶关曲江大南华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园、肇庆德庆悦城龙母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云浮广东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为重点的文化创意旅游。

  发展商贸会展旅游新业态。以大型购物娱乐广场、商业休闲区等商业设施为基础,配套旅游服务功能,合理分布商旅业态,形成集购物、娱乐、休闲、餐饮、文化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的商业休闲旅游综合体和城市中央休闲区。依托国际性大型会展活动,积极创建商务会展旅游品牌。延展商务会展旅游产业链,带动高科技游乐设施、高尔夫用具、户外运动与野营设备、旅游保健防护用品、酒店用品、旅游工艺品、数字导览设备等旅游制造业发展,提高旅游服务产品设计制造水平。将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打造成为旅游界的“广交会”。

  发展养生医疗和养老旅游新业态。针对社会老龄化和亚健康状况增多的趋势,积极发展银发旅游,大力开发中医药文化养生、保健康复、温泉水疗、美容美体、药膳养生、拳操训练等养生医疗旅游服务产品,将食疗、药疗、心疗、理疗与休闲度假相结合,中医药养生、现代医疗保健与旅游服务产品相结合,建设一批全国养老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和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基地。

  发展工业旅游新业态。依托我省全球制造业基地的优势,鼓励合乎条件的工业公司增加旅游元素和配套功能,全力发展知识性和参与性强的企业生产参观游、厂区观光游、工业产品购物游和工业科普修学游。配合产业体系调整,将废弃的工矿业遗产进行旅游功能置换,开发工业遗产游、主题度假、创意文化体验、特种旅游等各种新的旅游项目。

  发展邮轮、游艇和低空飞行等高端休闲旅游新业态。推进邮轮母港和停靠港建设,争取著名邮轮公司进驻我省,开辟多条以广东为始发港和重要停靠港的国际邮轮航线。发展以游艇旅游为核心的旅游综合体。加快培育海上帆船运动、海底潜游、海钓、房车旅游等高端休闲旅游。积极发展低空飞行观光、飞行培训、低空飞行表演、低空摄影、热气球、滑翔、跳伞等低空旅游项目。以高端旅游需求带动相关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推动邮轮游艇、通用飞机和房车的设计制造、销售会展、维修补给、人员培训、基地建设、运营服务等相关产业行业的发展,提升旅游装备国产化水平。

  发展农业旅游新业态。配合现代农业发展,充分的利用农业文化遗产和浓郁乡土特色,依托农业基地和乡村农家乐等,发展以农业生态观赏、农民生活体验和农村度假为主体的“三农”体验游,拓展观赏型、科普型、采摘型、务农型农业旅游项目,开发茶庄、酒庄、牧场、果园等庄园式、基地型农业休闲度假旅游。依托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林区林场,积极开发观光度假、“给氧”运动、森林浴、野外探险等森林旅游。依托渔港、渔村、渔船、渔具等元素,全力发展渔家乐、渔事体验等休闲渔业旅游。

  鼓励地方文化和产业特色突出、旅游发展要素集聚、旅游产业化程度高、发展基础条件好的地区,以建设旅游产业园、旅游特、旅游产业带等形式,推进旅游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产业集聚区,实现旅游产业的规模经济效益,以旅游产业集聚区建设带动区域旅游发展。以广州、深圳、珠海为重点,以主题公园或都市商贸会展为主题,发展5至7个都市旅游综合体。以梅州文化旅游特、佛山南海西岸、河源万绿生态旅游度假区、高要生态旅游区等为重点,发展5至7个综合类旅游产业集聚区。以惠州环大亚湾、湛江五岛一湾、深圳大鹏半岛、汕头南澳岛、江门川岛、阳江海陵岛等为重点,发展6至8个高星级酒店汇集的滨海(海岛)旅游产业园区。以韶关南岭、环丹霞山,肇庆环星湖、惠州环南昆山、揭阳大北山、广州帽峰山等为重点,发展10至12个森林山地生态旅游产业园区。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发展8至10个旅游餐饮集聚区。以广州西关、文德埠、潮州古城、开平碉楼等为重点,打造10至15个文化旅游集聚区。以从化温泉、恩平温泉、佛冈温泉等为重点,打造5至7个温泉旅游集聚区。

  大力开发岭南文化体验游产品。重点开发源于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百越文化、雷州文化、海洋文化、华侨文化、禅宗文化、武术文化、名人文化的旅游服务产品,大力推介广州骑楼、西关大屋、客家围龙屋、开平碉楼等岭南建筑艺术,深挖潮绣、广绣、广彩、广雕、石湾陶塑及粤剧、岭南民歌、广东音乐的文化内涵,推进旅游文化街区、文化创意旅游园区、旅游文化综合体建设,充分展示岭南艺术、民俗和历史背景和文化的魅力。

  深度开发滨海旅游服务产品。发挥省旅游产业园区竞争性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扶持一批示范性滨海旅游产业集聚区。加大对滨海旅游基础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强滨海生态景观廊道、海钓基地、海洋文化科教中心、旅游度假酒店等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滨海旅游城市和滨海风情旅游村镇。在建设海陵岛、特呈岛两个国家海洋公园的基础上,加快广州南沙、雷州天成台、珠海横琴岛等地的国家海洋公园创建工作,努力打造具有全国示范性的休闲度假海洋公园。加快江门川岛、珠海万山群岛、汕头南澳岛、深圳大鹏半岛、汕尾遮浪半岛、茂名放鸡岛等海岛旅游开发。

  合理开发山地森林、江河湖泊生态旅游服务产品。加强扶持引导,实施示范带动,推动森林生态旅游转型升级。建设一批功能配套齐全的生态旅游示范区。优化提升丹霞山、西樵山、罗浮山、鼎湖山等广东四大名山品牌建设,推进南岭、小坑、车八岭、南昆山、大北山等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开发,形成天然“大氧吧”。依托岭南水乡资源优势,重点开发万绿湖、广州珠江游、中山岐江游、北江旅游带、西江三峡、东江画廊、湟川三峡、湛江湖光岩、惠州西湖等江河湖泊旅游服务产品。

  优化升级温泉旅游服务产品。引导温泉产品向主题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引领全国温泉旅游的升级换代。鼓励温泉与医院、养老院、培训、游乐园、会议中心等进行产品组合,开发温泉度假综合体。积极培育温泉文化,打造世界级温泉度假基地。

  优化发展都市旅游服务产品。塑造“活力商都”旅游品牌。重点发展商务、会展、购物、主题公园等旅游产品,充分展示现代都市文明和城市风貌。以广州塔、珠海情侣路、东莞中心广场等城市地标为依托,全力发展都市观光。以大型综合购物商场、商业步行街、美食购物街、酒吧街、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城市滨水区等为依托,积极培育城市特色休闲街区和夜间旅游休闲集中消费区,加强都市休闲购物和游憩功能。鼓励大型购物商场、商业步行街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

  着力开发红色旅游服务产品。依托我省作为近现代革命策源地的独特优势,整合资源,大力开发以战争、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为文化内涵的红色旅游服务产品。将虎门中国近代史文化公园、黄花岗公园、黄埔军校—长洲岛旅游区、三大会址、农动讲习所、红宫红场、孙中山故里旅游区、纪念园、叶挺将军纪念园等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红色旅游品牌,优化形成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加快在粤原中央苏区县红色旅游开发。

  推动旅游景区改造升级。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健全全省旅游项目库。优化提升一批在区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龙头旅游景区,建设发展一批上规模、高品位的旅游休闲度假区,加快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创新开发一批针对特定群体的专项旅游景区,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产品结构优化的旅游景区景点体系。

  推动旅行社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依托有条件的行业组织,开展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大幅度提高星级旅行社达标率,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提高经营管理上的水准和服务的品质。推动旅行社批零体系建设,培育若干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旅游批发商、一批有产业竞争力和专业化市场开拓能力的旅游经营商、布局合理的零售代理商。培育旅行社品牌,支持优势旅行社通过整合酒店、景区等上下业资源做大做强,提升旅行社竞争力。逐步推进对外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游业务。到2020年,拥有全国百强旅行社20家,前十强3至5家。

  优化提升住宿业结构和质量。适应多元化市场需求,发展度假酒店、商务酒店、公寓式酒店、青年旅馆、休闲农庄、农家旅馆等多元化的住宿接待设施,促进高档酒店品牌化、经济型酒店连锁化、乡村客栈规范化、度假酒店主题化、酒店服务个性化与人性化,形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的住宿接待体系。合理引导珠三角旅游酒店个性化、精品化发展,培育一批有产业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本土酒店品牌,打造全国乃至国际酒店品牌,鼓励引进国际知名酒店品牌进驻。支持东西北地区发展高星级饭店。促进七天、岭南佳园等经济型连锁酒店加快速度进行发展,鼓励小型精品酒店建设。制定乡村客栈住宿标准,鼓励乡村客栈集聚发展。培育汽车旅馆、汽车营地、露营地、房车等新型住宿业态。到2020年,星级酒店客房出租率达到65%.

  擦亮广东“美食天堂”品牌。充分的发挥“食在广东”的品牌优势,提升餐饮在旅游产业中的支撑作用,创建国际美食旅游目的地。弘扬广府菜、潮菜、客家菜饮食文化,推进美食街、美食城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美食文化品牌。大力培育本土餐饮品牌,宣传推广陶陶居、泮溪酒家、咀香园等“老字号”企业,鼓励广东本土餐饮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等形式进行美食品牌输出。加强餐饮业信息化步伐,完善餐饮数据库、美食搜索、在线订餐等便捷服务。全力发展美食经济集聚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特色鲜明的美食街区。鼓励特色餐饮和地方小吃发展,规范农家乐、渔家乐美食开发,加强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周边旅游餐饮管理。

  做大做强旅游商品开发与旅游购物业。依托大型购物商场、专业市场和商业街区,把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享誉国内外的旅游消费服务中心,打造全国旅游购物天堂。继承和发扬岭南传统技艺,重点开发具有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和产业支撑的旅游商品,加快广州三雕一彩一绣、石湾工艺陶瓷、潮州木雕、佛山剪纸、肇庆端砚、阳江风筝、高州角雕、阳美玉器、湛江珍珠等系列旅游商品开发,构建由品牌工业品、旅游日用品、时尚品、工艺品、美术品、土特产品组成的南粤特色旅游商品体系。加快广东旅游商品创意研发、制造、展示基地和物流中心建设。结合中石化、南航等大规模的公司网络优势,推动“广东旅游服务产品全国行”。到2015年,建成1至2个全国知名的旅游商品集散中心;到2020年,旅游商品的销售额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提高到30%。

  积极发展休闲娱乐业。围绕“24小时社会”理念,着力提升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旅游娱乐服务水平,打造“不夜广东”。加大创意策划投入,打造一批地方特色与时尚文化相结合的城市或景区娱乐品牌。依托旅游景区和城乡公共休闲空间,开发民间文艺表演、茶艺、棋牌、游戏游艺、江河夜游等观赏性、时尚性、体验性强的娱乐项目,构建主客共享的娱乐产业。

  培育壮大一批龙头旅游企业。鼓励以华侨城集团、岭南集团、长隆集团、广东省旅游集团、广东省中旅集团、腾邦国际、白天鹅酒店集团等为代表的旅游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投资合作、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品牌连锁、授信支持、融资上市等途径,发展成为以旅游为核心业务兼及会展、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其它现代服务业务的龙头旅游企业。

  支持中小旅游企业特色化和专业化发展。全力发展以旅游商品生产为主的旅游工业公司,扶持发展专业会展服务企业,培育壮大从事旅游创意的规划设计类企业,大力扶持旅游市场调查与研究、旅游咨讯服务等服务型企业,培育从事线上预订与第三方支付的在线旅游企业,培育提供奖励旅游、自驾车旅游等专项产品的企业,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向“小而精”、“小而专”发展,提升旅游中小企业竞争力。

  鼓励优势旅游企业“走出去”。推动广东旅游产业国际化布局,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大型旅游企业“走出去”,充分的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通过资本输出、人才输出、管理输出、品牌输出等方式,在主要客源市场建网布点,热情参加国际合作与竞争,开发国际旅游市场,提高广东旅游企业的国际知名度。

  要把推动旅游惠及全民作为发展旅游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旅游惠民战略,不断满足多种层次、不同群体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旅游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功能,体现旅游业的带动力、亲和力,彰显旅游业的社会价值,以幸福旅游推动幸福广东建设,在建设幸福广东中提升幸福旅游。

  把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摆上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位置。将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纳入全省各地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政策,采取更多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为全省人民提供积极健康、内涵丰富的旅游服务,激活和促进全民旅游消费。将国民旅游休闲消费占总消费的比例、休闲时间与上班时间的比例纳入幸福广东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营造有利于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全方面实施的良好环境。2015年全省居民出游率达到3次,年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3%左右;2020年达到4.5次,年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5%左右。

  深入落实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加快制定实施国民旅游休闲政策,切实保障国民旅游休闲的合法权利,在依法保障职工法定休息时间的基础上,完善节假日体系,落实弹性带薪休假制度。推动将修学旅游纳入学校综合实践课程教学体系,完善修学旅游相关法律和法规、安全保险体系以及管理办法。探索福利旅游政策,将旅游休闲纳入社会养老福利范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奖励旅游休闲制度。大力推广国民旅游休闲卡,实现“一卡游广东”。

  丰富旅游休闲供给体系。构建适合居民旅游休闲需求、内容丰富多样的旅游休闲产品体系。建设一批宜居休闲城市、城市中央休闲游憩区、游憩商务区、特色休闲街区、环城游憩带、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小城镇和休闲度假农庄,打造一批国际旅游休闲目的地。创建一批旅游休闲示范旅行社、酒店和示范基地。

  满足低收入群体的旅游休闲需求。扩大多类型、低消费的旅游服务产品供给,重点发展一日游、回乡探亲游、绿道游、社区游、乡村游。扩大旅游休闲优惠范围,逐步推动红色旅游景点、公园绿地等政府公共财政扶持开发的景点免费或优惠向公众开放。出台旅游优惠政策,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旅游供给保障水平,探索通过设立旅游个人账户、发放旅游券等形式支持低收入群体休闲旅游;大力开发面向农民、老年人、异地务工人员、残障人士、学生等低收入者的公益性旅游项目,完善相关便利化设施和服务,让旅游人口增长更多地向低收入群体延伸。

  满足中等收入群体的大众化旅游需求。适应中等收入群体逐步扩大的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趋势,着力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出游水平和消费水平。深入开展“广东人游广东。粤游粤精彩”、“好邻居常串门”等系列活动,促进城乡游客互动。大力开发节假日旅游市场,策划举办丰富多彩的主题旅游休闲活动,开发多种形式的自由行、自驾游、家庭亲子游、周末休闲度假、国内游和港澳台游精品线路。鼓励工薪阶层利用年假、黄金周和小长假外出旅游,优化客源城市与旅游城市之间的直达出行服务,方便省内居民出游。

  拓展面向高收入群体的高端旅游市场。顺应高收入群体个性化、人性化、精致化、品位化的高端消费需求,重点开发会议展览奖励旅游、商务游、高端度假游、高尔夫游、邮轮游艇游、高端购物游、异域文化深度游。引导出境旅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出境旅游市场的安全管理和危机处理机制,推进出境旅游便利化。

  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省城乡规划和建设,统筹利用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积极地推进与国际接轨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旅游出行网络体系。完善通往旅游目的地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提升旅游出行的便捷性和舒适性。逐步改善主要景区与周边公路“最后一公里”的连接状况。推进和完善潮汕、梅州、湛江、韶关、惠州的支线机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提供异地候机和搭乘高铁的便利服务。慢慢地发展重点旅游景区的客运码头,有序开发北江、西江等内河航段的水上旅游线路。加强邮轮码头的规划与建设。完善多元化旅游出行接驳体系。鼓励开通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旅游专线客运班车,推进发展假日旅游专线、市郊旅游专线、城际旅游专线。在主要旅游城市开通观光巴士,积极发展城市旅游公交。建立旅游集散中心体系,加强各地市旅游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出入境口岸、机场、车站、高速公路、主要景区交通沿线的旅游标识系统建设。

  加强城乡公共游憩空间建设。优化美化广州花城广场、深圳市民中心广场、潮州市民广场等城市公共游憩空间,将其打造成为城市形象宣传的窗口。规划发展和完善城市公园、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艺术馆、影剧院、体育馆、健身馆、科技馆、植物园、动物园、文化休闲广场、旅游休闲街区、社区文化中心、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公共游憩空间文化品味,丰富居民和游客休闲空间。完善全省绿道网络及休闲驿站、自行车租赁系统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完善旅游卫生与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旅游公共卫生体系,快速推进高速公路、重点景区、旅游特色村镇的旅游厕所建设,推动公共场所和社会服务单位厕所免费对外开放。加强旅游车船、游乐设施等安全服务管理。落实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旅游应急预警机制和安全救助系统。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监管。完善旅游目的地医疗救助和消防体系。提高出境游客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快速反应能力,增强旅游安全应急能力。健全旅游安全保险体系,探索试行旅游贴花保障制度,提高安全事故游客赔付处理能力。

  营造城乡生态景观环境。利用森林公园、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林场、水利风景区等森林绿地,利用珠江以及惠州西湖、肇庆星湖、河源万绿湖等天然水系,结合全省绿道网建设,推进城乡融合、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绿地系统建设。到2020年,通过打造23条生态景观林带,形成一批阳光海岸带、水乡风貌带、沿江景观带。按照建设大花园、大公园、大景区、大果园的思路,全方面推进城乡环境净化、绿化、美化、艺术化,形成多效益、多色彩、多层次、多结构的城乡生态体系,打造宜居宜游的城乡生态景观大环境。

  创新旅游扶贫体制机制。配合我省扶贫“双到”政策的实施,依托贫困山区、生态发展区、少数民族地区、林场转产和移民安置区、返贫渔民聚居区等地的旅游资源,加大旅游扶贫工作力度,探索更多的旅游扶贫新模式。充分的发挥旅游业作用,通过旅游活动的开展实现城乡间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平抑城乡贫富差距,促进东西北贫穷的地方脱贫致富。通过发展旅游业,把当地旅游资源优势转变为特色产业优势,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化为旅游就业人口。引导珠三角地区的资金、经验和技术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培育贫穷的地方旅游开发市场主体。

  完善旅游扶贫政策措施。将旅游扶贫纳入更广泛的社会支撑系统,在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城镇建设、生态建设、扶贫开发、生态文明村建设、宜居乡村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危房改造中最大限度地考虑旅游功能,形成全社会关注、多部门参与的一体化旅游扶贫格局。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方面的智力扶持,每年安排贫穷的地方1000人进行免费培训。建立以旅游开发带来的社会、经济、文化等综合效益为主的旅游扶贫考核体系。

  加快欠发达地区旅游开发。发挥旅游扶贫专项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在培育欠发达地区旅游龙头项目上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旅游特色小镇、风情村落、乡村旅游示范区和示范村等旅游精品。大力挖掘地方民俗文化内涵,突出乡土文化特色,提升旅游项目文化品位。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原产地标志认定和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以绿色食品、名优土特产、农家乐、渔家乐、家庭旅馆等为突破口,加快旅游业与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的融合发展。

  要把改革创新作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过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推动旅游发展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合作模式创新,形成新的优势领域,率先建成全国旅游综合改革创新示范区,成为全国旅游改革创新的引领者。

  加快旅游管理向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进一步转变旅游管理职能,简化旅政审批手续,加强综合协调与配套服务职能。建立完整旅游产业宏观调控体系,加强法律规范、产业政策、战略规划、形象推广、市场监管、投融资引导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等工作。创建旅游市场信息、招商引资、产权交易、人才交流、教育培训、博览展示等旅游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旅游要素流动。

  加强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带动。以广州、汕头、梅州、惠州、中山、阳江、肇庆等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以及增城、横琴新区、南海、乳源、东源、徐闻、佛冈、揭西、新兴等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县(市、区)为基础,以点带面,逐年深化全省旅游综合改革。到2015年,全省60%的地级以上市、30%的县区成为示范点。到2020年,旅游综合改革覆盖全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横琴新区、南澳岛、梅州文化旅游特先行先试,参照执行海南国际旅游岛相关优惠政策。

  培育发展旅游社会中介组织。充分的发挥旅业协会在联系行业、沟通政府、调研政策、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依法规范发展旅游中介组织,逐步将行业规范性标准制定和执行等职能转至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或旅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

  完善旅游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围绕建设旅游强省目标,加强旅游服务的品质监督管理,建立旅游主管部门、业界、专家、网络和媒体舆论相结合的多元化旅游服务的品质社会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全省联网的旅游在线监督网络。定期发布游客满意度测评报告。

  深化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导游职业制度,建立与导游等级相衔接、科学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建立导游激励约束与退出机制。创新培养专业的政务导游、商务导游人才。

  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加大对旅游资源开发的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对历史背景和文化遗产、沙滩、森林、温泉、江河湖泊等生态环境敏感性强、公共属性强的旅游资源保护性管理,建立重大旅游基础设施与旅游项目开发立项联合审核、会签制度,统筹协调各相关产业的涉旅开发行为。

  创新旅游公司运营模式。支持优势旅行社通过兼并、收购、控股或特许加盟等途径,整合酒店、景区等上下业资源做大做强,将旅游与商业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旅游景区投资经营多元化。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旅游企业规范运作。

  推广旅游电子商务。促进旅游电子商务与交通运输、住宿接待、景区旅游、餐饮、旅游商品开发等旅游核心要素对接,培育扶持一批广东旅游电子商务企业上市,鼓励知名网站与传统旅游强企联盟,提升传统旅游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完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促进旅游电子商务向智能商旅服务升级,鼓励“信息展示+智能搜索+在线交易+客服顾问+售后保障”模式推广。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在线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鼓励虚拟旅游、网络旅游游戏等新兴旅游宣传方式的推广运用。

  探索广货直销旅游新模式。引导地方特色产业与旅游购物对接,结合各地制造业特点,支持广东特色工业产品、农林牧副渔业产品、手工艺品旅游商品化。

  创新融合“三旧”改造与旅游开发。充分的利用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挖掘具有历史背景和文化底蕴的古城墙、古旧小巷、古遗迹、名人故居、文化街区、古旧建筑等历史人文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特色旅游业,打造成集饮食、购物、文化、休闲与旅游为一体的休闲商业中心、文化展示中心。通过“三旧”改造进行旅游功能置换,增加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乡品位。

  倡导低碳绿色旅游。鼓励和引导游客采取低碳环保旅游方式,鼓励更多采取自行车、电动车、公共交通出行,减少酒店、餐饮一次性用品消耗,提倡旅行用品循环利用,在旅游目的地进行无污染旅游,保护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倡导“慢旅游、慢生活”休闲理念,打造若干个“中国慢城”、“国际慢城”。加强与世界旅游组织的合作,创建“世界旅游组织可持续发展示范基地”。

  大力发展旅游循环经济,创建“绿色饭店”、“绿色景区”。鼓励旅游企业组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形成绿色旅游管理体系。推动绿色饭店建设,鼓励酒店、餐饮和娱乐场所采取节能灯使用、中央空调改造、污水集中处理、中水回用等节能减排措施,应用节能环保设备,鼓励餐饮企业、酒店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支持景区景点利用新能源环保材料,普遍的应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加强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到2015年,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以上;到2020年,全面建立绿色旅游产业体系。

  推行出入境旅游“一站式”服务。探索公安、海关等部门与经认定的实力强、信誉高的龙头旅游企业联合推行出入境旅游签证“一站式”服务,配套完善银行换汇、机票和车船票代售、酒店预订、邮政等相关商旅一体化服务。

  创新服务配套体系。鼓励旅游企业组织品牌连锁服务,为游客提供“菜单式”游程设计、商旅管理、VIP管家等全套服务。扩大旅游包机服务,尝试组建专业性旅游包机公司。争取开通出入我省的旅游专列。鼓励建设旅游商品街、特色购物街、专业化市场。完善大型旅游购物场所货币兑换、电子支付功能,优化旅游购物环境。

  完善粤港澳旅游合作协调机制。全面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快速推进旅游业对港澳开放在我省先行先试,推进粤港澳旅游示范合作区建设,加快完成粤港澳旅游合作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三地旅游发展合作。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成为粤港澳旅游服务业合作的重要载体。加强粤港澳三地旅游企业、协会的交流合作。

  共建无障碍旅游区。促进客源来往便利化,加强完善144小时便利签证制度,放宽预报出境口岸的规定,适时调整成团人数规定要求,简化到港澳的外国游客出入广东手续。逐步增加口岸实施24小时通关,为我省居民到港澳旅游及港澳居民到我省旅游相互提供通关、交通、支付等便利措施,逐步扩大“一签多行”政策实施范围。探索三地旅游从业人员资格、游艇驾驶证件及牌照互认。促进旅游人才、技术、管理、资金、客源、信息等旅游要素自由流动。

  拓宽旅游合作领域。加强粤港澳三地联合推广,开发“澳门历史城区—开平碉楼—韶关丹霞山”世界遗产旅游专线,丰富优化粤港澳“一国两制三地”都市休闲游线路。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联合制定游艇旅游管理标准。探索旅游企业便利经营制度,鼓励和支持港澳有实力的企业到我省设立独资或合作旅行社,探索广东港资、澳资旅行社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游业务。逐步加强与港澳地区在会展、旅游咨询、旅游教育培训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合作。鼓励港澳居民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推动粤港澳三地旅游数据中心、旅游资讯网、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移动互联网和三网融合等信息化服务合作,建设旅游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共享信息资源。加强三地旅游诚信体系共建。

  探索创新区域旅游合作新方式,充分的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色,明确合作领域和重点,在规划统筹、环境共建、设施对接、产业联动、产品互补、品牌共建、市场共管、联动招商等方面加强合作,以从化—新丰—连平南粤百里生态旅游产业带、德庆—郁南—封开西江风光旅游带、三连一阳(连南、连山、连州、阳山县)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带率先试点,大力推动区域旅游联盟发展,提升区域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辐射带动当地及周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以“活力广东”为核心品牌,深度推进“岭南文化、活力商都、黄金海岸、美食天堂”四大品牌建设,最终形成由区域品牌、景区品牌、旅行社品牌、酒店品牌、节庆品牌、购物品牌、餐饮品牌、演艺品牌、服务品牌等组成的“活力广东”旅游品牌体系。到2020年,创建10个以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5A级旅游景区达到15家,打造广东中旅、广之旅等10家全国知名旅行社品牌,打造白天鹅宾馆、花园酒店等10家本土型知名酒店品牌,打造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广府庙会、南海神庙波罗诞、阳江开渔节、瑶族盘王节、黄飞鸿杯狮王争霸赛等30个国内外知名旅游节事品牌,打造广州酒家等30家全国知名旅游餐饮品牌,打造长隆国际大马戏等5个国内外知名的演艺品牌。各市打造3至5个地方特色的“旅游手信”品牌。打造30个地方特色浓郁、旅游综合带动效应显著的旅游强县品牌。

  加大国内旅游市场开拓力度,深度开发湖南、广西、江西、福建、海南、湖北等核心客源市场,积极开拓长三角、环渤海湾等经济发达地区客源市场以及西南和中原地区等中远程客源市场,培育东北和西北等机会客源市场。利用省际高铁网络,开发出入我省的高铁沿线城市客源市场。利用我省“暖冬”气候优势,全力发展北方游客避寒旅游市场。利用广东沿海特色,面向中西部地区推广滨海旅游服务产品。到2020年,国内过夜旅游人数年均增长率8%以上、国内旅游收入年均增长率14%左右。加大入境旅游市场开拓力度,巩固港澳台、日韩和东南亚等核心客源市场,积极开发北美、西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印度以及中东地区等拓展客源市场,大力开发华人华侨旅游市场。到2020年,入境过夜旅游人数年均增长8%、外汇收入年均增长10%.将旅游宣传推广提升到区域形象宣传的高度,加强全省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与营销策划。建立健全省市联动、部门协作、公司参与的旅游联合促销机制,创新实施整合营销、细分市场营销、新媒体营销。到2020年,发展形成世界遗产游、粤港澳都市游、潮汕文化与滨海美食游、客家文化与山水度假游、南中国黄金海岸游、广府文化与近现代革命风云游、禅宗祈福游、山水生态千里自驾游、南粤精品文化游等国内外知名的九大精品旅游线路。

  围绕提升广东文化软实力,深度挖掘岭南文化内涵,以地域特色鲜明的建筑、方言、饮食、民俗、音乐、画派、节事、演艺等为载体,把文化元素渗透到旅游业发展各环节,充分体现岭南独特的生活方式、民俗风情以及价值观念和审美情趣。提升广州、潮州、佛山、肇庆、梅州、中山、雷州等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的旅游价值和城市品位,开发广州北京路等50个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丰富的特色文化旅游街区。深度开发韶关南华寺、云浮国恩寺、潮州开元寺、广州光孝寺、德庆龙母祖庙、揭西三山国王祖庙等宗教文化资源,打造10大宗教文化旅游胜地。深度挖掘赵佗、冼夫人、六祖惠能、洪秀全、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李小龙等名人旅游资源,打造100个名人文化旅游品牌。加大粤剧、潮剧、梅州客家山歌、广东醒狮、揭阳英歌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力度。

  积极对接全国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中国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村)和广东省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结合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建设100个旅游特色镇、1000个旅游特色村。依托自然山水旅游资源和乡村田园风光,快速推进南海西樵镇、惠东县巽寮镇、阳江沙扒镇、高州根子镇、梅县雁洋镇等30个生态山水旅游名镇和500个自然生态旅游名村建设。依托传统特色制造业和服务业,打造中山古镇、佛山大沥镇、东莞厚街镇、汕尾鲘门镇等30个特色工商业旅游名镇。促进古村落、古建筑群和名人故居等文物古迹与旅游相结合,建设番禺沙湾广府文化古镇、吴阳粤西文化古镇、新丰客家文化古镇、赤坎华侨文化古镇等40个文化旅游名镇,以及广州黄埔名村、深圳大芬村、龙门嘉义庄等500个文化旅游名村。

  倡导“慢旅游、慢生活”休闲理念,在绿道网络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基础上,制订绿道旅游规划和标准,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旅游企业深度开发绿道旅游服务产品。以绿道网为依托,串联周边森林绿地、天然水系、历史古迹、乡村农家等旅游资源,建立由绿道自驾游、绿道自行车游、绿道水上游等特色项目组成绿道旅游服务产品体系,不断延伸绿道旅游产业链。加快发展“海上绿道”旅游。到2015年,创建6至8个绿道旅游示范市,评选50个绿道旅游示范点,各地级以上市分别打造3至5条绿道旅游精品线路,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绿道旅游品牌,使绿道旅游成为我省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特色旅游新名片。

  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主体,建设一批自驾游驿站、咨询服务中心、汽车旅馆、汽车营地和房车营地。加强自驾游交通安全防范和救援体系建设。到2020年,自驾游标准体系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交互与通行指引标识基本完善。依托游客接待量较大的重点景区、主要入粤节点、高速公路服务区、风景优美的路段,合理配置自驾游补给系统,完善旅游资讯服务。到2020年,全省建成80至100个设施完善的自驾游驿站。加快发展汽车租赁服务,培育一批异地租还汽车租赁服务企业。鼓励并规范车友会、汽车俱乐部、自驾游协会等各种各样的形式的自驾游俱乐部发展。重点打造4条自驾游精品线)经由云浮、肇庆连通广西的西江千里旅游画廊;(2)广宁竹海—怀集燕岩—连山大旭山—连南千年瑶寨—连州地下河—阳山第一峰—清新温矿泉;(3)英西峰林走廊—广东大峡谷—南岭国家森林公园—丹霞山—梅关古道—始兴深渡水—车八岭—满堂围—南华寺;(4)经由河源、梅州连通闽赣的客家文化长廊自驾精品线路。

  积极营造“品质旅游、诚信旅游”的社会氛围。建立旅游与工商、税务、物价、银行等联网的征信信息数据库,建立省、市、县联网的旅游企业和导游诚信信息网,实行旅行社、旅游购物店诚信评级公示制度、等级动态管理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创建省级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和“零投诉”旅行社。建立公开透明的游客满意度社会评价体系,及时公布游客满意度调查测评结果。定期在全行业开展对虚假广告、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消费的专项治理行动。到2015年,创建100家省级诚信旅游示范旅行社;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广东旅游诚信体系。

  制定实施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到2015年,完成对省内旅游企业全部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到2020年,建设一支职业经理人队伍,引进和培养1000名旅游企业CEO;培育建设一支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1万名懂管理、懂市场营销、懂国际规则的复合型旅游高级管理人才;建设一支旅游专业方面技术人才队伍,培养10万名旅游教育人才、旅游策划人才、旅游电子商务人才、高级导游和小语种导游、旅游装备制造人才、旅游工艺品纪念品设计人才、游艇和高尔夫俱乐部管理人才;建设一支旅游企业一线技能服务人员队伍,年教育培训量达100万人次。

  构建高效的“智慧旅游”管理系统,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络、智能数据系统等技术,实现旅游者、旅游企业和旅游主管部门实时互动,全方面提升旅游信息化水平。推进旅游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完整旅游监测预警体系,从传统的粗放管理、被动处理、事后管理向精细管理、主动监测、实时动态过程管理转变,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构建基于三网融合的旅游数据中心,建设包括12301旅游服务热线、广东旅游社会公众网、智慧旅游城市、3G旅游新时代工程和旅游企业信息化等在内的旅游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全省旅游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实现“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信息的实时采集和交换,从导航、导游、导览、导购等方面为游客提供信息化服务;增强旅游智能卡、多功能手机智能卡的旅游支付功能。到2020年,建成15个以上智慧旅游城市,重点培育和扶持200家旅游信息化示范企业,率先实现旅游信息化省域全覆盖。

  建立标准制定、标准实施激励、标准跟踪和绩效考核有序衔接的旅游标准化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基础标准、广东特色旅游服务产品和新业态标准建设,并逐步向涉及旅游业发展的各基础要素的服务、管理、技术等标准领域拓展,不断的提高参与和制定行业及国家标准能力。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旅游标准,推动旅游饭店、旅行社、景区、旅游购物、旅游娱乐业等市场主体标准化体系建设及动态管理机制。到2020年,制定并实施地方旅游标准60项以上,参与或制定国家旅游标准10项以上,全面建成涵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标准和企业(联盟)标准的广东省旅游标准体系。

  各级政府要格外的重视旅游业的改革和发展,按照建设旅游强省、幸福旅游的要求,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设计,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完整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协调机制,统筹我省建设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相关工作。省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工作的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全力配合国家关于旅游业发展的立法工作,加快修订《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制定完善旅游市场监管、资源保护、从业规范等相关法规。加大旅游法律和法规宣传,提供旅游法律援助、咨询等便利服务。省旅游局要加快制定本规划的实施方案。各地要根据本规划精神,编制专项旅游规划,开展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设计、土地利用总体设计、海洋功能区划、基础设施规划、村镇规划等相关规划时要最大限度地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旅游统计卫星账户。

  加大旅游用地政策支持。对列入我省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和发展生态旅游项目,给予用地支持。鼓励节约集约用地,支持利用荒山、荒坡、荒水、荒滩、荒岛、采矿塌陷区和石漠化土地发展旅游项目。支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旅游。在符合海岛保护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无居民海岛旅游项目开发。加大交通政策扶持。支持通往旅游景区的公路建设。支持邮轮、游艇业发展,加快出台与国际接轨的促进广东游艇旅游发展的管理法规和办法。促进广东旅游航空支线开放,推进低空飞行的旅游开发与管理。积极争取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实行72小时落地免签政策。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加强对旅游项目建设的投融资引导,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创立现代旅游产业互助基金。鼓励各类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旅游重点项目开发。探索构建旅游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合乎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地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组织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保险产品。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和《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粤发〔2008〕20号)等文件在财政、税收方面的相关扶持政策。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旅游扶贫、规划编制、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支持旅游企业或项目申报中央和省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省重大旅游产业集聚区、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落实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推动落实宾馆饭店与普通工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同网同价政策,切实减轻旅游企业负担。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

  大力开发满足新业态、新岗位需求的旅游紧缺人才。积极探索校企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加强现有旅游类院校和专业建设,扩大旅游类中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加强旅游产学研合作。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定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构建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实施吸引国际人才、专业方面技术人才、离退休人才进入旅业的弹性用人机制和柔性流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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