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游旺季来了 “新型”旅游项目有风险

来源:产品2 日期:2024-02-08 03:43:45 浏览量:21次

  近年来,一些不法旅游服务机构打着“旅游业务”的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群体投资,非法吸收资金。就此,山西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日前发出提示,眼下正值春游旺季,计划出游的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被“新型”旅游项目和服务迷惑,以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据介绍,近年来,非法集资手段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旅游领域非法集资主要有四种形式。

  一是“会员卡游”。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交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消费者如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项目,可按照该旅游项目的标价获得超额退款。这种会员卡经营模式存在很高的资金安全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二是“投资项目游”。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社会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骗取其信任,与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宣称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并获得高收益,鼓吹消费者投资。

  三是“预付款游”。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并承诺回购付息,以廉价产品吸引消费者。

  四是“出境保证金游”。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提供旅游服务产品,并承诺给付高息,这已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经营事物的规模,往往旅行社会以很多理由拒绝退还。

  旅游领域的非法集资突出特点,还是以高额返利来吸引投资者,公众应理性分析投资收益的可能性,进一步探索投资项目的真实性,特别要警惕三大风险。

  警惕高额返利投资。“高额回报”的背后往往暗藏投资风险,资金链极易断裂。公众参团旅游一定要挑选出正规的旅行社,别贪图便宜选择所谓的“低价团”或者“免费团”,更不要被“买保健品送旅游”“买保险送旅游”等噱头所迷惑,一定要确认旅游活动是否是正规旅行社组织,交纳费用要索要凭证并妥善保管。

  审慎选择旅游促销产品。国家相关部门明确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的旅游费用。另外,无论是旅游套餐产品,还是售卖旅游预付卡,这类旅游服务产品价格如果明显低于市场行情报价,公众要提高警惕,审慎选择,避免上当。

  谨慎向个人账户缴纳出境游保证金。相关规定明确,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均应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保证金,不可以要求旅游者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公众缴纳出境游保证金时,应主动选择银行托管方式。

  要高度警惕此类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积极向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反映、举报。 (记者 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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